使用条款

第1条(本条款的适用)

  1. 本“使用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对株式会社日本医疗通译服务(以下简称“本公司”)所提供的“Medi-Call® PERSONAL”服务,规定其使用及提供条件。
  2. “Medi-Call® PERSONAL”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是本公司以“Medi-Call® PERSONAL”之名,通过网络服务、电子邮件、短信服务、视频电话、语音电话等方式从事信息提供、功能提供、劳务提供的总称。
  3. 除本条款外,本公司还会另行规定本条款的附带或关联条款、规则、条件等。这些单独的条款、规则、条件等(以下简称“单独条款”)与本条款构成统一整体,适用于本服务的使用。此外,本条款与单独条款的内容存在矛盾或冲突时,若没有另有规定,单独协议优先于本条款适用。
  4. 本公司以用户(见下一条中的定义)同意并遵守本条款及单独条款为条件,向其提供本服务。此外,协议签署人对本服务的申请使用,即视为已同意本条款以及所申请某项服务相关的所有单独条款。

第2条(用语定义)

本条款中以下用语有其各自含义,载明如下。

  1. “用户”指基于本条款使用本服务的个人。
  2. “电子通信终端类”指使用本服务的PC、平板终端及其他终端设备。
  3. “本服务用设备等”指本公司提供本服务所需设备等的总称。
  4. “用户名”是指用于识别用户与其他人所用的符号,通过“用户名”和“密码”的组合,对用户和其他人进行识别。

第3条(服务内容)

  1. 本服务通过互联网线路或电话线路等通信线路来进行口译、笔译、信息提供,以及信息发送等附带服务。
  2. 本服务不支持超出本条规定范围的口译和笔译等委托,如仅以使用相机功能进行翻译为目的的委托等。
  3. 通话时间由本公司计测,使用本服务不足1分钟的使用时间按1分钟计算。本服务的内容包含提供服务所附带的数据汇总和统计,以及意见、评价、感想的征集及登载。

第4条(使用协议的签署申请与成立)※需确认协议何时成立。

  1. 希望使用本服务的个人通过本公司指定的格式和方法(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时填写或载明本公司指定的所有必填事项或必要信息并提交等)完整无缺、无瑕疵地向本公司申请签署使用协议,本公司同意该申请之时,使用协议在成立。此外,申请前请充分理解第5条的前提条件以及本条款及单独条款的内容,在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申请。
  2. 本公司判断申请人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有可能不同意签订使用协议。另外,本公司不同意签订时不负有说明理由或作出解释的义务。
    • (1)申请时向本公司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等存在虚假记载、错误、不完整
    • (2)本公司的通知未能送达实际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向本公司提交、提供或登记的联系方式,或无法与申请人取得联系,亦或取得联系极为困难
    • (3)因申请人违反与本公司的协议及其他应归责于申请人的事由,受到暂停使用本公司提供商品、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服务,以下简称“本公司服务”)、解除合同、取消注册、注销以及其他类似处理等
    • (4)申请人曾拖欠本公司服务的使用费用(不论何种服务名称)
    • (5)做出违反本条款等的行为,或者被判断有可能将本服务用于不当目的
    • (6)本公司判断向申请人提供本服务存在业务或技术上显著障碍、不适等,或判断存在这种可能性
    • (7)与暴力团成员、暴力团、其他反社会势力(包括与之类似者,以下统称“反社会势力”)有过关联或现在有某种关联
    • (8)其他被本公司判断为不当的情况

第5条(本服务使用的前提条件等)

用户应在同意以下事项的基础上使用本服务。

  1. 用户使用本服务时所使用的电子通信终端类均需自行准备。
  2. 由于本服务经由互联网线路或电话线路等通信线路进行提供,因通信线路提供方的故障、用户电子通信终端的故障、电子通信终端的使用环境以及通信线路的使用协议内容等非本服务用设备等不合适的原由,有时不能立即开始使用或正常使用本服务。
  3. 使用本服务的电子通信终端类产生的费用全部由用户承担。
  4. 如果同一时间段内本公司中本服务使用呼叫集中,有可能出现难以连接的情况。
  5. 包括第10条各项所列的情况在内,可能会出现与本公司无关的故障。
  6. 虽然对从事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但业务及内容的正确性、质量、所提供信息的可靠性等均不予保证。此外,对于该信息提供等造成的损害,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7. 对于非本公司原因引起的本服务问题等,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8. 对于本公司原因引起的本服务问题等,本公司的责任在第15条中限定。
  9. 用户应自行承担责任和费用使用本服务,除使用协议等明确规定的情况外,本公司关于本服务的使用对用户不负任何责任。

第6条(用户名及密码)

  1. 在用户使用本服务时本公司向用户授予用户名和密码的情况下,用户不得将该用户名和密码向第三方披露或泄露、转让、出借、允许使用、提供等,用户应严格对其进行管理(包括密码的及时变更)。
  2. 用户因用户名和密码管理不当、使用错误、第三方使用等对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害,本公司概不负责。
  3. 即使是第三方使用用户的用户名和密码使用本服务,该行为也被视为用户的行为,用户应支付相关使用费用并承担其他相关债务。

第7条(个人使用)

  1. 用户可以将本服务的使用结果在个人使用的范围内进行使用。
  2. 用户对于使用本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或部分信息,不得进行超出个人使用范围的使用,或者复制、展示、发布、出借、转让、翻译、改编、允许使用、转载、向公众发送。

第8条(使用费用与支付方法)

  1. 用户使用本服务时,作为服务对价,用户应按照本公司指定的方法支付本公司网站、纸质或电子媒体所标示的使用费用。
  2. 如果用户拖欠支付使用费,将以《消费者契约法》中规定的上限作为延迟损害金。

第9条(禁止行为:关于服务提供的暂停、停止、解除、拒绝)

  1. 如果用户违反本条款的规定(也包括禁止行为),本公司可能会不经警告或预告即暂停、或停止使用本服务,解除协议。但对于用户的行为或用户提供或记述的信息等(包括数据、内容),本公司不承担包括监视、删除等在内的任何处理的义务。
  2. 即使用户因服务使用停止或协议解除而受到任何损害,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根据本条规定采取停止使用本服务等措施等的情况下,用户因使用本服务已产生的一切债务,在履行完毕之前不会终止。
  4. 因禁止行为及不当行为有多种,在此列出其中一部分。
    • (1)擅自向公众发送或转载本服务的使用结果
    • (2)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本服务相关的著作物
    • (3)注册本服务用户时登记不符合事实的信息
    • (4)买卖、出借或共用使用本服务所需的信息
    • (5)冒充他人或第三方使用本服务
    • (6)不遵守本服务的本条款,进行有碍运营的干扰妨碍行为
    • (7)诽谤、中伤本服务及本公司、损坏服务印象的行为
    • (8)篡改、删除本服务信息的行为
    • (9)利用本服务进行特定的有形或无形服务的宣传广告的行为
    • (10)利用本服务从事犯罪行为或构成其中一部分的行为(包括违反《关于监管跟踪行为等的法律》的行为)
    • (11)利用本服务从事选举活动
    • (12)利用本服务进行宗教团体或与之类似团体相关的劝诱、传教、要求捐赠等或有此可能性的行为
    • (13)利用本服务劝诱加入非法传销(老鼠会)、网络业务(包括多层传销、短线投机炒作等)的行为
    • (14)无正当理由长时间打电话,过度拔打同样的重复电话,要求本公司(包括口译人员)履行不合理的义务,或进行威胁、骚扰、恐吓或胁迫等超出正常使用本服务范围的行为,给本公司的业务造成障碍,或者本公司判断有此可能性时
    • (15)编写电脑病毒等有害于电脑程序等的行为
    • (16)属于反社会势力,或通过提供资金等协助或参与反社会势力的维持、运营或经营等,与反社会势力有某种交流或关联的行为
    • (17)本公司判断可能助长上述任一行为的行为
  5. 用户使用本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存在以下情况,本公司可拒绝提供本服务。
    • (1)用户在基于条约、法律法规、条例、通知等电话使用被禁止或限制的场所要求提供本服务
    • (2)用户在基于条约、法律法规、条例、通知等禁止或限制与第三方通话的场所要求提供本服务
    • (3)本公司判断用户所要求的本服务的内容有可能涉及犯罪或被用于犯罪
    • (4)用户所要求的本服务的内容违反条约、法律法规、通知等或本公司判断有可能违反
    • (5)用户所要求的本服务的内容(包括委托内容)、本公司提供本服务本身违反公共秩序良俗,或本公司判断有此可能性
    • (6)由于通信设备故障、问题或电话运营商方面的技术问题,或者电波接收情况等不应归责于用户及本公司的原因,导致通话被切断或通信状况不可能进行通话时
    • (7)由于口译人员的电话全部占线而无法通话时
    • (8)本公司(包括口译人员)判断用户状态无法继续通话(包括酩酊大醉、兴奋状态等)时
    • (9)口译内容为赌博或相关内容
    • (10)口译内容为色情产业或相关内容,或口译内容可能包含不当表达时
    • (11)损害、诽谤、中伤本公司、协议签署人、用户或第三方的名誉或信用的行为,或有此可能性的行为
    • (12)口译内容涉及法律问题,有可能对用户造成损害时
    • (13)口译内容有关金钱、金钱担保中的代理委托等,有可能对用户带来巨大损害时
    • (14)用户的委托内容属于极具特殊专业性的内容
    • (15)其他本公司判断本服务的提供不合适、不可能或者极其困难时

第10条(免责事项)

  1. 本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审查,但本公司对于本服务的质量(包括口译、笔译、信息提供、信息发送的内容)不作正确性和可靠性任何承诺、担保或保证。另外,由因对用户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对于本公司网站登载、提供的所有信息及功能的有用性、正确性、安全性、合法性以及与本公司网站链接的第三方运营网站的安全性、功能性,本公司不作任何保证,对由此给用户带来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因以下所列事由等本服务提供不能履行或滞延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 (1)用户购买、设置设定的电子通信终端存在问题时
    • (2)电子终端安装的相机应用存在问题时
    • (3)因电子终端的操作系统或应用程序未更新而出现问题时
    • (4)因用户使用电子终端时的网络环境及设定变更造成通信状况或设备出现问题时
    • (5)用户提供的信息不足或不正确时
    • (6)因噪音等声音导致难以听清时
    • (7)发生不可抗力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政府机关的行为,法律、规则、命令等的变更)

第11条(个人信息处理)

  1. 关于个人信息的处理,应执行另行规定的“隐私条款”的规定。
  2. 公开个人信息时,需事先取得用户的同意或者依法公开。

第12条(著作权)

  1. 本公司所提供信息及功能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及其他财产权归本公司或经本公司允许进行制作的合作伙伴企业(第三方)所有。另外,本公司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各种信息服务”)、本公司网站公示、汇总的各信息的著作权、知识产权及财产权归本公司所有。
  2. 对于本服务提供的各种信息服务及功能,用户事先未经本公司及有权利的第三方同意,不得自行或通过第三方进行转载、复制、出版、广播、向公众发送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3. 本公司通过向用户及相关人员采访或征集而收集的意见、评价、感想等信息,或者基于这些信息编写的报导、文章,可不经该用户同意而不受限制地使用、复制、编辑、改编、出借、翻译、改编、向公众发送(包括自动向公众发送),对此用户予以接受。用户不能对评论行使著作人格权。

第13条(服务停止)

  1. 本服务因以下情况可能在一定期间内停止。
    • 因系统定期维护、紧急检查、修理、维修等而停止
    • 因构成服务器的电脑故障、软件缺陷引起事故而停止
    • 因通信公司提供的通信线路等基础设施事故而停止,以及因包含天灾在内的不可抗力而停止
  2. 因前款而中断或停止本服务,即使对用户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害,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4条(服务使用纠纷)

用户因使用本服务与本公司完全不相干的第三方发生纠纷时,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5条(损害赔偿责任范围)

  1. 除本条款中特别规定的情况以外,对于用户因使用本服务而遭受的损害,不论是债务不履行责任、违法行为责任以及其他法律上的责任(包括向导错误、口译错误、不能使用),本公司以自该损害发生之日往前追溯1个月以内用户使用该服务所支付的使用费的金额为上限,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对于因非本公司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事由造成的损害、无论本公司有无预见因特殊事件造成的损害以及利益丧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 根据特别法等致使前款无效时,因本公司的轻微过失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债务不履行责任、违法行为责任以及其他所有法律上的责任),以自该损害发生之日往前追溯1个月以内用户使用该服务所支付的使用费的金额为上限。

第16条(服务终止或权利转让)

  1. 本公司可能适时变更或终止本服务内容。
  2. 本公司可能将本服务的一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3. 本服务的变更、终止或权利转让给第三方时,以一定的通知期间,在本公司的网站上公告。
  4. 因前三款本服务全部或部分终止时,即使协议签署人、用户或其他第三方受到损害,本公司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17条(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1. 当使用协议因解除协议等理由而终止时,本公司可以删除、抹掉或停止本服务使用信息等。此外,对于使用协议终止后的本服务使用信息等,本公司不负有删除、抹掉、停止或保管、管理以及采取任何措施的义务,对于使用协议终止后的本服务使用信息等不负任何责任。
  2. 在使用协议已经终止的情况下,不论终止的原因是何种事由,使用协议终止后协议签署人不能再使用本服务以及本服务使用信息等。协议签署人由此遭受的损害、损失、费用负担等,本公司也不负任何责任。

第18条(条款修改)

本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变更本条款。变更本条款时,将在本公司网站上公告或通过其他合适的方式通知变更后本条款的施行时间及内容。

第19条(通知或联系)

对用户进行通知或联系时应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

第20条(准据法・裁判管轄)

  1. 本使用条款等的成立、生效、履行及解释以日本法为准据法。
  2. 本公司与用户之间的争议解决以大阪地方裁判所(地方法院)为第一审专属协议管辖法院。

附则:本条款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

*「使用条款」的中文版本为参考,而日文版本为正本。 两种版本之间若有矛盾,条款的最后解释权属于本公司。

隐私条款

1.使用目的

我们取得的个人信息将用于提供服务以及充实强化服务、提高功能,进行本人确认和认证,对您的咨询、申请、意见等进行受理、回答、管理、应对,发送资料、制作统计数据、与本人联系、防止您在违反使用条款的情况下使用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目的。

2.向第三方提供

本公司在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在必要最小限度范围内,可以将个人信息分别提供给各款规定的第三方。

  • (1)提供本服务及附加服务时:合作企业、本服务相关业务的受托方
  • (2)本公司将本服务提供相关业务的全部或一部分委托第三方时:该业务的受托方
  • (3)经协议签署人同意时:该同意涉及的第三方
  • (4)法院、检察厅、警察、税务局、律师会或者拥有同等权限的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要求披露时:要求披露的行政机关
  • (5)因合并、事业转让等事由进行事业继承时:继承事业者
  • (6)依据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及其他法律法规获得批准时:通过法律法获得批准者

3.外部委托

本公司可能委托达到本公司所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体制水平的受托者处理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的自愿性

提供个人信息为自愿行为,不具有任何强制性。但是,如果您不能提供个人信息,则不能对使用目的中载明的服务进行使用,敬请理解。

5.个人信息的披露、订正和删除

关于基于《个人情报保护法》所进行使用目的的通知、披露、内容订正、追加或删除、停止使用、删除以及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以下简称“披露等”),请联系以下窗口。另外,委托披露等时,需要进行本人确认,敬请理解。

此外,符合以下任一情况时,不能进行披露等。

  • ○ 可能对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及其他权益造成损害
  • ○ 可能给本公司业务的正常实施带来极大障碍
  • ○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

6.个人信息咨询窗口

如有相关的咨询和投诉请与我们联系。

株式会社 日本医疗口译服务
邮编541-0042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今桥4-3-22
负责人:管理总部 经理
电话:06-6210-5289
电子邮件:info@jmis.co.jp

基于《特定商取引法》的记载

费用 标示价格均为包含消费税的价格。
费用支付方法
及支付时间
支付方法仅限信用卡支付。 请在开始使用服务之前,登录至“我的页面”进行信用卡注册。
※信用卡信息将被审查
※新注册、信用卡注册不会产生费用。
费用将根据使用服务的时间进行收取。 点击显示着各服务费用的菜单按钮之时起,即被视为开 始使用服务,再次点击该按钮之时起,则被视为已购买服务
请在“我的页面”确认服务使用历史记录(使用时间)。 每月1号到最后一天的费用将会在当月的最后一天结算后,请求支付。
服务提供时间 服务提供时间如下。
[Medi-Call® PERSONAL]
24小时・365天

您可在上述服务提供时间内使用服务。 因为通过视频电话提供服务,有时存在难以连接的情况,请予以谅解。
申请解除相关事项 在服务质量方面我们追求万无一失,但在您申请使用服务后,如发生不归责于本公司事由(通信环境、终端设定等)的问题,本公司不予退款,敬请注意。
经营者的姓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 株式会社 日本医疗口译服务
邮编541-0042 大阪府大阪市中央区今桥四丁目3番22号
06-6210-5289
业务负责人的姓名 代表取缔役 太仓辉久
除销售价格、运费等以外,有购买者等应负担的费用时,其内容及金额 标示价格均为包含消费税的价格。
因经营者责任的退款 无论任何理由,原则上不退还使用时间对应的服务费用。
即使在本公司停止提供服务的情况下,除非费用为预付,否则不予退款。
软件操作环境 见附页记载
劳务提供条件 在服务质量方面我们追求万无一失,但是由于通信环境、终端设定等各种情况,有时会发生不能连接的情况。 另外,因为是通过视频电话提供服务,所以线路拥挤时存在连接困难的情况。此情况也不予退款。